一、事项名称: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
二、设定依据: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六条
三、申请条件:
1、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,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品;2、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;3、有相应的设备、设施;4、建立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
四、办理材料:
1 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》 原件
2 客运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复印件
3 客运站站级验收合格证明 复印件
4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
5 客运站的地理位置和建筑平面图 复印件
6 与客运站站级相适应的设备清单 原件
7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 复印件
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授权经办委托书 原件
9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原件
五、办理地点:一楼大厅客运服务窗口
六、办理时间:8:30-12:00 13:00-17:00
七、联系电话:0418-2993016
5980016
八、办事流程:持以上办理材料到运输管理处客运服务窗口办理